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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北京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9003062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15

2020-2021学年

北京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市教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北京建筑大学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北京建筑大学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举措共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建筑大学党政办公室(电话:010-61209476)。

一、概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学校“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蔡奇同志到北京建筑大学调研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确保“2021创新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开局。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的通知》总体要求,秉承公正、公平、公开、便民工作的原则,持续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实,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一年来,学校进一步落实《北京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民主管理,注重信息公开的源头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关口前移,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健全完善落实执行机制,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教育政策在高校有效贯彻落实。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和综合改革各项任务。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办好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与重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制度、形式、内容、程序以及执行监督等方面得到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能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学校党务、校务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定期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按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规范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学校稳定发展。

(三)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过去一年,学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在学校党务、党务、校务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和校务及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及考核评估小组的监督检查下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策制度落实。党务、党务、校务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合协调、信访工作校领导为组长,不断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民主党派负责人代表及教师代表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教代会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二级单位职责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学校二级单位和部门的信息公开,形成点面结合、分级负责、多层次的管理运行体制。

20202021学年,学校进一步落实《北京建筑大学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程序以及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与评价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为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全力实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实施“学党史·优教风·严学风·强作风”专项行动,在校内建立“接诉即办”师生服务平台,构建学校为师生办实事长效机制,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公开体系,打造多位一体信息公开渠道,从而有效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常规公开渠道。继续坚持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建立布告栏、意见箱等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常规渠道,继续实行校领导接待日,保证信息公开全面性。

二是持续创新信息化公开渠道。积极发挥校级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校内工作邮箱、学校网站、建大要闻、督查督办专报、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作用,借力智慧校园建设,进一步发挥网上办事大厅、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拓宽信息化公开渠道。

三是充分重视专题公开渠道。通过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年度会议、教代会(工代会)、学生代表大会,党建工作例会、院长沙龙、校领导接待日、处级干部联系班级以及各类座谈会等多层级专题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方式。

四是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公开。坚持以学校重大发展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机构改革方案、大型基建方案等重大事项,聚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津贴改革方案、干部任前公示、硕博公寓周转房调配、物资采购工作领域中,事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信息和招生录取、学生资助、学籍管理、学生评优评奖、发展党员、转专业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信息为公开重点,确保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操作过程公开、最终结果公开的全程公开透明操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20-2021学年,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bucea.edu.cn)和校内各二级站点公开新闻、公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党建工作、合作交流等信息共计13374项,其中:综合新闻4865项,通知公告3475项,学术动态834项,人才培养417项,科研创新695项,党建工作556项,学生管理1112项,人事师资278项,干部管理321项,对外合作与交流587项,财务管理234项。

(二)通过OA办公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2020-2021学年,通过学校办公系统,使用公文管理、会议室管理、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管理、重要活动安排、印信管理、督查督办、请假管理、信访登记等信息共计12188项。校内外公文共1598项;校内请示42项;校内函49项;印信申请5210项;督查督办233项;信访登记3项。

(三)通过宣传部门公开信息情况

2020-2021学年,刊印《北京建筑大学校报》21期。刊登学校要闻、综合新闻、专题报道和校园文化信息300余篇,开设栏目10个。

对外发布新闻信息410余篇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网络媒体转载超过7000余篇次,内容涉及学校举办的2020(第五届)北京国际城市设计大会、发布服务首都功能定位行动方案、举办“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2020年会议暨校长论坛、举办“小空间 大生活—百姓身边微空间改造行动计划”、 成立碳中和联合创新中心、开展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学党史三风”行动、启动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百团行动计划”、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师生故事、多项关键技术和服务首都标志性成果亮相“服贸会”等学校重大事件。及时发布教学科研、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化办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涌现出的优秀团队和个人。

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20余条、官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425余条,其中原创392余条,学校“今日头条”账号发布信息370条。学校电视台共制作、播出视频电视新闻22期、264条,制作短视频30余部。拍摄重要学术会议、讲座,会见国内外嘉宾,签署合作协议等新闻200余场次;涉及信息公开重要工作全程拍摄50余场。2020(第五届)北京国际城市设计大会、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等全网直播7场,总浏览量超百万人次。官方微博的关注人数近1.8万余人次,较去年增长2000余人次;官方微信的关注人数已近3.8万人次,较去年增长近1.1万人次;官微以人物和事件的深度报道为主,更重视信息发布速度和报道深度,单篇点击量突破2万,点击量较之前有明显提升。今日头条的关注人数近3400余人,总浏览量38万余次。

新闻网采写新闻、通讯等新闻作品400余篇,开设“回眸“十三五” 奋进新时代”“校友访谈”“科技工作者风采”“建一流专业 育一流人才”“书写“两会”答卷 北建大在行动”“向党说句心里话”“我的入党故事”“2021高招”“学党史三风行动”等专栏10余个,内容涵盖学校重点工作,党史学习教育,教风、学风、干部队伍作风,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招生考试,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多项内容。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规定,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三公经费”,坚持按时、按规范开展公开财务制度、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不断完善构建学校财务公开制度,促进教职工全面参与管理、实施监督。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1.校外公开

(1)学校通过财务处、“学校网页”、“告示栏”、每年新学期开学集中收费现场公示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结果、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2)根据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京财会〔2014〕2723号)和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3〕4号)要求,学校通过“学校网页”面向全社会主动公开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信息。            

     (3)为切实落实好北京市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制定了《北京建筑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管理办法》,并通过财务处网站、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开

2.校内公开

(1)及时将2020年学校决算和2021年学校预算情况提交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

(2)通过年度教代会、工代会,公开学校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由主管财务校领导向教职工代表报告学校2020年度财务决算暨2021年度预算信息。

(3)通过教职工培训会、宣讲会、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向教职工进行财务知识培训,使教职工知晓学校的办学经费及财务状况。

(4)学校通过校长办公会、部门预算布置会等形式加强对“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在年初预算实行财政拨款预算零增长安排,按照出国经费支出双控制及经费预算先行联动机制的要求,合理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杜绝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的现象。

(5)通过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对预算等重大财经事项进行审议,使重大财经事项决策过程公开化。

(6) 通过要求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编制学院预算,并要求征求学院教代会意见,促进二级学院预算公开化、民主化。

(7)建立完善了各类账务查询系统。

(五)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始终将规范管理作为招生工作的重要基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2020-2021学年度,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2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               的通知》(京招考委〔2020〕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

1.总体情况

在2020-2021年度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公开各类招生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制度保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1)完善制度。依据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修订《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规程》(北建大教发〔2021〕2号),制订《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字〔2021〕64号)等相关文件。招生录取期间,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教学的校长为副组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工作组、监察工作组、技术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本科招生实行统一组织领导。同时成立由纪委副书记为主任的招生监察办公室,成员由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特邀监察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招生监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本校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通过明确标准、规范流程等方式,确保了整个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

(2)主动公开。学校目前招生类型共有16类:统招计划、北京地区双培计划、北京地区外培计划、北京地区农村专项计划、河北省双培计划、地方协作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新疆定向计划、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计划、内地西藏班计划、高职升本科计划、推优士兵免试升本科计划、贯通转段升本科计划、第二学士学位计划。对各个类别的招生,均在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和相关平台发布信息公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招生办法,明确招生项目、考生报考要求和录取办法、报考程序和办法、选拔程序、监督机制、管理条例、注意事项等内容。

(3)拓宽渠道。2021年,在新冠疫情防控明显好转的情况下,我校在传统招生宣传途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宽招生宣传渠道。编制招生宣传材料,制作学院微传单、“院长讲学院”小视频、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系列展播宣传推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广泛推广;走访30余所生源重点中学,通过专业宣讲、中学生研学北建大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招生宣传;参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北京日报、北京城市广播、北京考试报、腾讯教育、新浪微博等主流媒体线上答疑、宣讲20余次;同时通过学校招生网、新闻网、招办官方微信以及社会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学校招生政策、改革策略,确保了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和畅通。

(4)安全保障。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公开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专门的技术保障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信息安全,同时严格落实北京市教委信息化办公室相关要求,联合网信中心,保障本科招生网安全。录取通知书的设计制作借鉴了印钞防伪技术,并在通知书上打印学生本人照片,考生还可以利用本人信息在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网上查验录取情况;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要与学校纪委签署《招生工作廉政责任承诺书》, 招生办公室也为每一名工作人员制作专用证件,确保招生录取信息的安全。

2.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北京考试报公开信息情况。2020-2021学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北京考试报公布本年度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新政等信息供全社会查阅和监督。

(2)通过招生办公室宣传平台公开信息情况。一是通过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开重要政策性信息。2020-2021学年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2021年分省招生计划和2020年学校分省分科类录取分数线;公布2021年招生新政;公示2021年各省市、各科类录取情况等。二是官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所有的招生信息均第一时间在微信同步推送。三是通过《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和各院系定制的宣传材料公开学校历年录取情况、近年各类别招生政策、各院系招生信息等。四是通过社会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和相关改革措施,招生办公室在继续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考试报、北京城市广播等媒体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的合作,深度宣传学校及专业特色,接受社会咨询。

(3)录取信息公开情况。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设置考生录取信息查询系统,考生只要输入身份证号、验证码等信息即可查询录取情况。高招录取过程中,招生办每完成一省份、批次的录取工作,立即将录取结果上报至当地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刻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我校本科招生网,供广大考生查询;并在招生录取现场安排专门咨询人员,负责对考生和家长的咨询进行即时回答。2021年北京建筑大学录取大一新生共1745人,其中北京生源1142人(含本科普通批次948人,双培计划124人、外培计划11人,农村专项计划52人,本科普通批次(民族专项)7人),京外生源603人。

(4)公开招生监督信息情况。公布招生监督电话010-68322526,接受考生申诉。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新生录取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公布。

3.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接待咨询情况。高考志愿填报集中期,增设三部电话热线,每天组织安排2-3位宣传员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北京地区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在西城区、大兴区分别设置现场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点,面对面指导考生志愿填报。

(2)新媒体咨询服务和答复情况。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微信咨询群、网上答疑系统、招办邮箱、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开展咨询服务。

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1.总体情况

在2020-2021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公开各类招生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制度保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1)完善制度。依据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订了《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处理指导手册》、《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方案》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具体落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牵头部门,在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指导下,代表学校对招生录取工作负总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监察。通过明确标准、规范流程等方式,确保了整个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

(2)主动公开。每个招生年度,学校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告,随后在教育部建立的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上发布相应内容,即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含推免生),学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向社会公布本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且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目前本校没有)、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相关政策的考生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也进行了说明。同时,在研究生院官网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3)拓宽渠道。在充分利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宣传主渠道的同时,积极开拓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站、微信公共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带领二级学院教职工,积极参加中国教育在线举办的全国研究生招生咨询宣讲活动,确保了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和畅通。

(4)安全保障。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公开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专门的综合保障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信息安全。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要与学校签署《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责任承诺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也为每一名工作人员制作专用证件,确保招生录取信息的安全。

2.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公开信息情况。2020-2021学年,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供全社会查阅和监督。招生章程中按相关规定公布学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

(2)通过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情况。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2020-2021学年度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新政、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且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通过《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各院系定制的宣传材料公开学校历年录取情况、近年各类别招生政策、各院系招生信息等。此外,还通过社会网站,如中国教育在线发布招生宣传信息。

(3)录取信息公开情况。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21年北京建筑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新生39人、硕士研究生新生1148人。

(4)公开招生监督信息情况。公布招生监督电话010-61209094,接受考生申诉。监察工作组负责研究生新生录取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公布。

3.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接待咨询情况。2020-2021学年,除了在办公室现场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咨询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共设置两部招生咨询热线,分别是010-68322241和010-68364458,并增派一名招生人员,以确保在志愿报考及调剂录取期间为考生提供一周七天,每日13个小时的咨询服务。本学年的复试处在新冠疫情下,研招办老师主动公开自己的私人手机号,全天候接待考生咨询,真正做到了在复试及录取期间做到电话能找到人,申诉能有渠道。

(2)新媒体咨询服务和答复情况。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答疑系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开展咨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平台。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向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0-2021年,党政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同时提出一些希望和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流程,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运用好“智慧建大”建设成果,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渠道。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未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举措

2020-2021学年,学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信息公开机制的规范性、信息公开内容的实效性、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相对缺乏、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均衡、监督约束力度较弱、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和《清单》相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研究,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平台,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北京建筑大学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