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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北京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崔荣臻    发布日期:2020-01-02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北京建筑大学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北京建筑大学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举措共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建筑大学党政办公室(电话:010-61209376)。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北京建筑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总体要求,秉承公正、公平、公开、便民工作原则,继续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实,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一年来,学校进一步落实《北京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民主管理,注重信息公开的源头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关口前移,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规范办学的必然要求;是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办好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学校按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式、创新型大学”的目标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积极规范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与重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制度、形式、内容、程序以及执行监督等方面得到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过去一年,学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在校务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和校务及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及考核评估小组的监督检查下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策制度落实。校务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等为副组长,党政办、纪委、组织部、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全校信息公开的领导工作;监督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常务副主席为副组长,学校纪检、监察和工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全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教代会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二级单位职责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学校二级单位和部门的信息公开,形成点面结合、分级负责、多层次的管理运行体制。

  (三)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公开体系,打造多位一体信息公开渠道,从而有效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常规公开渠道。继续坚持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建立布告栏、意见箱等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常规渠道,保证信息公开全面性。

  二是持续创新信息化公开渠道。积极发挥校级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校内工作邮箱、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作用,借力智慧校园建设,拓宽信息化公开渠道。

  三是充分重视专题公开渠道。通过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年度会议,教代会(工代会),学生代表大会,党建工作例会,院长沙龙,校领导、处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联系班级以及各类座谈会等多层级专题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方式。

  四是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公开。坚持以学校重大发展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机构改革方案、大型基建方案等重大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津贴改革方案、干部任前公示、硕博公寓周转房调配、物资采购等事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信息和招生录取、学生资助、学籍管理、学生评优评奖、发展党员、转专业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信息为公开重点,确保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操作过程公开、最终结果公开的全程公开透明操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bucea.edu.cn)和校内各二级站点公开新闻、公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党建工作、合作交流等信息共计11687项,其中:综合新闻3962项,通知公告585项,学术动态804项,人才培养701项,科研创新843项,党建工作475项,学生管理1549项,人事师资1309项,干部管理350项,对外合作与交流776项,财务管理333项。

 

 

 

  (二)通过OA办公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通过学校办公系统,使用公文管理、会议室管理、两会管理、重要活动安排、印信管理、督查督办、请假管理、信访登记等信息共计11141项,其中校内发文393项,校内请示32项;校内函82项;校外收文962项;会议室使用情况2995次;印信申请5301项;督查督办406项;信访登记0项。

  (三)通过宣传部门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刊印《北京建筑大学校报》20期。刊登学校要闻、综合新闻、专题报道和校园文化信息300余篇,开设栏目10个。

  对外发布新闻信息220余篇次,网络媒体转载超过1900余篇次,内容涉及大兴国际机场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培养、建筑遗产保护、老城区保护与规划、“智力援黔”、人工智能教育等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内容,以及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校园开放日暨高校高招联合咨询会、新增设本科专业、全国工程抗震与隔震减振技术论坛、爱新觉罗?启骧、何镇强书画展等校内重大事件,发布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学生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涌现出的优秀团队和个人。

  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00余条、官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350余条,其中原创300余条。电视台共制作、播出视频近40条。广播台制作、播放节目近150余档。拍摄重要学术会议、讲座,会见国内外重要嘉宾,签署重大合作协议等新闻120余条;招生新闻11条;有关信息公开的全程拍摄,如开学典礼等20余场。

  其中官方微博的关注人数近1.6万,较去年增长3000余人次;官方微信的关注人数已近2.3万人次,较去年增长近1万人;官微以人物和事件的深度报道为主,更重视信息发布速度和报道深度,增加关注度,单篇点击量突破2万,点击量较之前有明显提升。

  新闻网采写新闻、通讯等新闻作品100余篇,开设“思想 引领”“思想 践行”“礼赞伟大祖国、弘扬建大精神”“初心 使命”“光阴的故事”“努力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苑”“引路人”“我在军营、别样青春”“人事改革进行时”“毕业季”等专栏专版10余个,内容涵盖学校重点工作、主题教育、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校园文化、国际交流等多项内容。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在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规定,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积极依申请公开“三公经费”的同时,坚持按时、按格式规范公开财务制度、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继续完善构建学校财务公开制度,促进教职工全面参与管理、实施监督。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1.校外公开

  (1)学校每年通过财务处、“学校网页”、“告示栏”、每年新学期开学集中收费现场公示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结果、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2)根据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财会〔2014〕2723号)要求,同时,按照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3〕4号)要求,学校通过“学校网页”、财务处网站、“告示栏”按期主动公开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预算。

  2.校内公开

  (1)及时将2018年学校决算和2019年学校预算情况提交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

  (2)通过年度的教代会、工代会,公开学校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由主管财务校领导向教职工代表报告学校2018年度财务决算暨2019年度预算。财务处认真答复教职工代表关于财务问题的提案。

  (3)通过新干部上岗培训、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向教职工进行财务知识培训,了解学校的办学经费及财务状况。

  (4)学校通过校长办公会、部门预算布置会等形式加强对“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在年初预算实行财政拨款预算零增长安排,按照出国经费支出双控制及经费预算先行联动机制的要求,合理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杜绝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的现象。

  (5)通过学校预算编制审核委员会对预算进行公开审核,使预算过程公开化。

  (6) 通过要求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编制学院预算,并要求征求学院教代会意见,促进二级学院预算公开化、民主化。

  (7)建立完善各类账务查询系统。

  (8)通过学校iStudent网络社区等相关功能,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员工的疑问与诉求,解决相关问题,更好的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五)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始终将规范管理作为招生工作的重要基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连续多年保持了招生录取工作“零违规、零失误、零投诉”的优秀成绩。2018-2019学年度,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

  1.总体情况

  在2018-2019年度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以“阳光工程”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公开各类招生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制度保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1)完善制度。依据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规程》,制订了《关于做好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招生录取期间,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教学的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工作组、监察工作组、技术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本科招生实行统一组织领导。同时成立由纪委副书记为主任的招生监察办公室,成员由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特邀监察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招生监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本校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通过明确标准、规范流程等方式,确保了整个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

  (2)主动公开。学校目前招生类型共有14类:统招计划、北京地区双培计划、北京地区外培计划、北京地区农村专项计划、河北省双培计划、地方协作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新疆定向计划、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计划、内地西藏班计划、高职升本科计划、推优士兵免试升本科计划。对各个类别的招生,均在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网和相关平台发布信息公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招生办法,明确招生项目、考生报考要求和录取办法、报考程序和办法、选拔程序、监督机制、管理条例、注意事项等内容。

  (3)拓宽渠道。在充分利用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网宣传主渠道的同时,积极开拓微博、微信公共平台、QQ、贴吧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及时更新“这里有梦,而你来的正好”招生宣传视频中的相关内容;继续主办了大型公益性高招联合咨询会;不断推进教职工、学生层面的招生宣传工作,组建了一支包含80余名专业负责人在内的专业化招生宣传团队,积极参加省市高招办、高校举办的咨询活动;积极深入中学,开展各种宣讲活动。同时通过学校招生网、新闻网、招办官方微信、微博以及社会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学校招生政策、改革策略,确保了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和畅通。

  (4)安全保障。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公开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专门的技术保障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信息安全。录取通知书的设计制作借鉴了印钞防伪技术,并在通知书上打印学生本人照片,考生还可以利用本人信息在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网上查验录取情况;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要与学校纪委签署《招生工作廉政责任承诺书》, 招生办公室也为每一名工作人员制作专用证件,确保招生录取信息的安全。

  2.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北京考试报公开信息情况。2018-2019学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北京考试报公布本年度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新政,供全社会查阅和监督。

  (2)通过招生办公室宣传平台公开信息情况。一是通过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网公开重要政策性信息,2018-2019学年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2019年分省招生计划和2018年学校分省分科类录取分数线;公示2019年各省市、各科类录取情况;公布2019年招生新政等。二是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所有的招生信息均第一时间在微信同步推送。三是通过《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和各院系定制的宣传材料公开学校历年录取情况、近年各类别招生政策、各院系招生信息等。四是通过社会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和相关改革措施,接受社会咨询,招生办公室先后参与了北京广播电台“教育面对面”栏目、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举办的 “招办主任面对面”访谈节目的录取。

  (3)通过校园开放日、高招咨询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6月16日,学校联合43所高校和2家教育机构(北京考试报、阳光高考平台)举办了大型公益性高招联合咨询会暨校园开放日。2019年学校安排教职工参加了京内各区县招办、高校和中学举办的招生咨询活动近40场,京外省市举办的近30场招生咨询活动;此外,学校组建学生社团——校园文化宣讲团,培养校园文化宣传大使,进一步拓宽宣传途径;派出招生宣传学生团队赴全国各省市开展招生宣传社会实践。

  (4)录取信息公开情况。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网设置考生录取信息查询系统,考生只要输入身份证号、考试号等信息即可查询录取情况。高招录取过程中,招生办每完成每一省份、每一批次的录取工作,立即将录取结果上报至当地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办网站,供广大考生查询;并在招生录取现场安排专门咨询人员,负责对考生和家长的咨询进行即时回答。2019年北京建筑大学录取大一新生共1789人,其中北京生源1169人(含双培计划128人,外培计划21人,农村专项计划50人),京外生源620人。

  (5)公开招生监督信息情况。公布招生监督电话010-68322526,接受考生申诉。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新生录取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公布。

  3.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接待咨询情况。2018-2019学年招生办公室共设置两部招生咨询热线,在志愿报考期间为考生提供一周七天,每日13个小时的咨询服务;高考志愿报考期间,学校在招生办公室设置专门咨询室,招生人员为考生和家长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2)新媒体咨询服务和答复情况。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网上答疑系统、招办邮箱zhaoban@bucea.edu.cn、 在线咨询QQ:806963946、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开展资讯服务。

  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1.总体情况

  在2018-2019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公开各类招生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制度保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1)完善制度。依据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定》,制订了《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招生录取期间,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试录取工作组、监察工作组和综合保障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实行统一组织领导。招生监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本校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通过明确标准、规范流程等方式,确保了整个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

  (2)主动公开。每个招生年度,学校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和相关平台发布信息公告,随后在教育部建立的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上发布相应内容,即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向社会公布本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且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目前本校没有)、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也进行了说明。同时,在研究生院官网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3)拓宽渠道。在充分利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宣传主渠道的同时,积极开拓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站、微信公共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带领二级学院教职工,积极参加中国教育在线举办的全国研究生招生咨询宣讲活动,确保了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和畅通。

  (4)安全保障。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公开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专门的综合保障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信息安全。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要与学校研究生签署《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责任承诺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也为每一名工作人员制作专用证件,确保招生录取信息的安全。

  2.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公开信息情况。2018-2019学年,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供全社会查阅和监督。招生章程中按相关规定公布学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

  (2)通过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情况。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2018-2019学年度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新政、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且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通过《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各院系定制的宣传材料公开学校历年录取情况、近年各类别招生政策、各院系招生信息等。此外,还通过社会网站,如中国教育在线发布招生宣传信息。

  (3)通过校园开放日、高招咨询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6月16日,学校联合43所高校和2家教育机构(北京考试报、阳光高考平台)举办了大型公益性高招联合咨询会暨校园开放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也参与此次高招会,宣传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2019年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带队,联合二级学院教职工参加了由中国教育在线举办的全国研究生招生宣讲会8场。

  (4)录取信息公开情况。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设置考生录取信息查询系统,考生输入身份证号、考生编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录取情况。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19年北京建筑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新生20人、硕士研究生新生780人。

  (5)公开招生监督信息情况。公布招生监督电话010-68322241,接受考生申诉。监察工作组负责研究生新生录取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公布。

  3.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接待咨询情况。2018-2019学年,除了在办公室现场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咨询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共设置两部招生咨询热线,分别是010-68322241和010-68364458,并增派一名招生人员,以确保在志愿报考及调剂录取期间为考生提供一周七天,每日13个小时的咨询服务。

  (2)新媒体咨询服务和答复情况。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答疑系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人员邮箱lixin@bucea.edu.cn、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开展咨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平台。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向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8-2019学年,党政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同时提出一些希望和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流程,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运用好“智慧建大”建设成果,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渠道。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未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举措

 

  2018-2019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与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治校理念,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在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建立良好反馈机制,从而有效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由于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相对缺乏,一方面在开展工作时进行的研究探索不深,另一方面导致搜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意见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需不断丰富和规范,部门间的协同机制有待继续完善,“规定公开”加“主动公开”与“创新公开”结合的还不够深入。

  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和《清单》相关要求,加强学习研究,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北京建筑大学
2019年12月28日